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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默M35机关卡宾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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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一战后的初期尝试 ︱ 第2部分:福尔默M35/I型II型 ︱ 第3部分:福尔默M35/III型及其结局 |
最后时刻的中距离自动步枪计划
一战末期,尽管MP18,I冲锋枪没有在普遍意义上提升德军步兵的火力,但它还是证明了自己是已经研发的堑壕战的近距离里战斗中最完美的武器。因此在1918年,德军总参谋部决定委托步枪试验委员会(Gewehr-Prüfungskommission,GPK)一款轻量且便携的自动步枪的研发项目,要求步枪发射的枪弹较G98使用的枪弹威力较小,目的是取代栓动步枪和MP 18,I。这条命令让总参谋部想起1910年陆军一级上将小毛奇向战争部提出的关于一款使用减小规格枪弹的半自动步枪的研发的要求。一战的结束阻止了这个项目的完成,但在日期标注为1924年9月18日的武器装备监察(Inspektion für Waffen und Gerät,IWG)的备忘录中有描述,备忘录中提到新式步枪能在中距离提供单发精确射击,也能提供近距离使用时的连射。武器的重量不超过4kg并且使用的直筒弹壳枪弹的口径应减小到7mm或更好到6.5mm。
1919年皮特里德上尉的进一步想法
1919年,GPK的一名助理,皮特里德上尉(Hauptmann Piderit)写了一份题为“装备一款短枪弹的作用”的备忘录,其中他推论到,为了获得中间型武器上要得到的优势,为它使用手枪弹不足够而使用标准步枪弹又过于强力,并且射手不能充分利用它的长距离弹道表现,因为他只能可靠地命中300m内的目标。只有机枪能充分利用标准步枪弹的全部优势。因此皮特里德上尉主张400m以前保证平直弹道的,不那么强力的枪弹的研发,从一款对应的轻量自动武器内发射,武器可以由一名射手轻易携带,同时携带足够的弹药补给。
来自瑞士的富勒和鲁宾的研究
在20年代左右另一位军官,位于瑞士图恩的弹药工厂的主管,爱德华 亚历山大 鲁宾上校(Eduard Alexander Rubin)设计了一系列口径为7和7.65mm的短弹,弹壳长度有27,35和38.4mm。对应的轻量化步枪由位于伯尔尼的瑞士联邦武器工厂(Eidgenössische Waffenfabrik)主管阿道夫 富勒(Adolf Furrer)设计。瑞士军方代表最初没有确信值得探究“中间威力”概念。直到二战结束瑞士才参考了来自德国的样本并研发了比起自己的7.5mmGP11不那么强力的枪弹。有资料称这些枪弹的测试数据被送到了德意志武器弹药工厂(Deutsche Waffen und Munitionsfabriken,DWM。当然,由于凡尔赛和约,在1922年到1936年间DWM更名为柏林-卡尔斯鲁厄工厂/Berlin-Karlsruher Industrie-Werke,缩写为BERKA)。
阿道夫 富勒在1921年设计制造一种“Pistolengewehr”(直译为手枪-步枪),枪管短后座自动,肘节式枪机闭锁。弹匣井在右侧,不幸的是这个样本上弹匣已经丢失了。使用一种7.62×35mm枪弹,可以进行半自动和全自动射击。
1921年富勒的“手枪-步枪”使用的7.62×35mm枪弹弹头重约8g,枪口初速620m/s。瑞士再次研究中间威力枪弹系统已经是战后了。
战后官方的首次考虑
自1919年,通过凡尔赛和约向德国施加的限制的确苛刻。魏玛防卫军除了作为一支保护国家安全的军队外也没有更多的作用,并且流通的武器型号与数量都被施加了严格的限制。如果说1920年代至1930年代证实了什么,那就是德国对和约条款的回避程度要大于战胜国在执行它们时的坚持程度。德国秘密地投入了大量技术项目,而自动步枪的研发也不是例外。
在德国,对自动步枪的试验,是军方持续的对采用一款适用于现实交火距离,使用介于全威力步枪弹与手枪弹之间的“中间威力”枪弹。这一过程中标志性的事件是步兵监察委员会(Inspekition der Infanterie),骑兵监察委员会(Inspekition der Kavallerie)和武器装备监察委员会在1921年6月举行的会议。讨论的议题之一是数款新枪弹的优点与问题,包括无壳弹与铝壳弹,还有对先前半自动步枪失败的根本原因的探究,轻武器历史学家古斯.德.弗里斯(Guus De Vries)和巴斯.J.马滕斯(Bas J. Martens)这样记载道:
会议记录中解释了由于S枪弹(一战德军步枪Gew98使用的标准枪弹)的强大后坐力,先前的对半自动步枪的试验并不是成功的。而多数与会者达成一致的,认为目前需要的,是一款高射速的武器,使用短枪弹,有效射程达到800m即可。观点总体由迪特尔伯格(Dittelberger)中尉精简地总结了,他称对高射速自动火力的需求会引起一款使用更好的小口径弹药的加强型冲锋枪。
海涅曼半自动步枪
1927年,RWM(Rheinisch-westfälische Metallwaren und Maschinenfabrik莱茵-威斯特伐利亚金属制品与机械工厂,即今天的莱茵金属)的工程师卡尔 海涅曼(Karl Heinemann)研发了一款8×42mm的枪弹和一款对应的半自动步枪。他的短弹基于标准步枪弹,弹壳截短,装有一个标准的10g的S弹头。
由于一些原因魏玛防卫军不能装备一款新武器,海涅曼将他的原型枪重构为一款半自动的运动步枪。预生产批的弹药也进行了制造。然而,出于是否能卖出足够数量的疑问,没有进行量产工作。
虽然如此,1930年代初武器装备监察也测试了海涅曼的半自动原型枪。通过哈恩(Hahn)在他的著作《1933年至1945年德国陆军的普通武器和秘密武器》(Waffen und Geheimwaffen des deutschen Heers 1933-1945)提到的,步枪被命名为Gewehr28(G28),全长为1240mm,有一个容量为20发的盒式弹匣,和一个肘节闭锁系统。哈恩也提到枪弹是在1927年研发的。
奥托 莫拉维茨(Otto Morawietz),一位多年以来密切参与到武器研发的陆军武器局第二分部(Waffenprüfämter2,缩写WaPrüf2,主要负责轻武器和相关配件)前技术官员,在他后来对突击步枪和中间威力弹的研发概述中,以下文总结了海涅曼的项目:
...1927年工程师海涅曼已经研发了一款基于标准步枪弹的拼凑的短弹,使用S弹头,重10g,作为枪弹的弹头。射击表现非常令人印象深刻以至于引起轻武器行业人员将这种枪弹用在他们的猎用步枪上的兴趣。出于这个目的海涅曼构造了一款格外轻量的半自动步枪并且DWM制造了一系列测试的弹药。然而,量产并没有开始,因为存在关于销售的大量质疑,并且没有政府的补助一款半自动步枪的研发似乎太过冒险和昂贵。然而全部原因中最重要的,是来自In2(步兵监察委员会)的回应是完全消极的...
海涅曼的肘节枪机半自动卡宾枪左右视图,7号枪。使用的枪弹是8×42.5mm,这是一种标准步枪弹的截短版本。以Gewehr 28的名字,这款武器在1930年代早期由武器装备监察进行了测试。
海涅曼Gewehr28的右侧近景,展现了肘节枪机的细节。注意枪管后部顶端的数字“7”。
陆军武器局的另一次审视
同时,一项新的关于半自动步枪的技术和弹道潜能的重要评估正在进行,这最终导致了步兵监察委员会对于中间威力弹概念的消极态度的转变。1930年7月21日陆军武器局第二分部向步兵监察委员会咨询他们对于未来步兵交火中新式轻武器上应该体现什么特征的观点。第二分部对关于半自动步枪,狙击步枪,冲锋枪和轻机枪的使用的信息尤其感兴趣。
7月24日步兵监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详述的报告,报告中解释了现代自动武器的数量和表现的提升对步兵步枪的使用都有决定性的影响。步枪的使用应被限制在短距离和中距离上。推测的未来步枪使用距离分类如下:近距离(至多400m)至少50~60%。中距离(400到800m)大约有30~40%而长距离(远于800m)不超过10%。
步兵监察委员会还设想未来交火的输出将由短暂但紧张的战斗决定。在这段短时间内,战术性成功依赖于单个射手的表现,射手使用一支能以最大可能的射速射击的步枪。此外,步枪的重量对于已经携带足够多装备的射手来说,要尽可能轻以免使射手超负荷。
对于冲锋枪的使用,步兵监察委员会认为它们在城市地区的军事行动,或者在击退一次突击时,是有价值的。
通过这些新认识,步兵监察委员会总结到G98步枪过于笨重。凭借740mm长的枪管,G98能有效命中1200m内的目标,这在之前被看作是中距离。但在修订的战术指标内不再有如此远距离的命中要求,所以这为一款更短更轻的步枪铺设了道路。另一方面,然而,一款栓动步枪,比如缩短的G98,没有能力提供需要的射速。只有一款比G98更短更轻的半自动步枪,能够胜任以上给定的战斗条件。
步兵监察委员会没有表述特定的口径,也没有提到所谓的未来半自动步枪是否有选择射击模式的能力。但通过分析步兵监察委员会论述的观点,我们能认识到理论阐述围绕着一款在全部的必需交战距离上(更多是近距离和中距离)都能高效发挥作用的通用步枪,并且这要求步枪必须有近距离战斗中对大量目标持续射击的可行性。
因为早在1924年,武器装备监察已经确认了标准的7.9mm步枪弹对于一款抵肩步枪的连发射击过于强力,所以研发一款较之不强力的枪弹才能产生实现上述目标的可能性。考虑到冲锋枪的禁止使用,可以猜测新的自动步枪应该能承担冲锋枪的功能。步兵监察委员会声称新步枪应该对任何战斗情形都会是理想的武器证明了这点,因为在步兵监察委员会的构想中,多于50%的步兵作战都是在近距离的。
因此步兵监察委员会,就像1918年的总参谋部,提出了一款发射中间威力弹的步枪的研发,来发挥步枪,轻机枪(自1923年德国的军事权威就一直在尝试以一种合适的自动步枪取代轻机枪)和冲锋枪的功能。一战结束后又过了十多年,这一发射中间威力弹的通用步枪概念才再次开始进行发展。
这一课题也在1934年德国的军事周度期刊(Militärwochenblatt)中一篇文章内加以讨论,文章对中间威力弹的必要性阐述为合理的,因为已不再需要400m以外的步枪使用。与步兵监察委员会的建议相比,然而,文章建议装备一种使用短弹的半自动卡宾枪,表尺分划达到了1000m——这比起400m的战斗距离过多了,同时也建议装备一种发射相同枪弹的轻机枪。重机枪应使用标准步枪弹,目的是能够间接射击或射击远处的地面目标与飞机。步兵班应该装备一到两挺轻机枪和6到10支自动卡宾枪。对于例外情况下射击距离达到2000m的目标,步兵班内应存在一支发射标准步枪弹,装备榴弹发射器的狙击步枪。狙击步枪因此成为了步兵班中唯一发射标准步枪弹的武器。
德国企业对新方向的回应
有趣的是这篇文章并没有得出轻机枪(使用标准步枪弹的新式德莱赛MG13轻机枪已经在1930年装备部队了)能被一款有半自动和全自动射击能力的新式卡宾枪取代的结论。给步兵班组装备半自动卡宾枪和轻机枪确实能带来火力的提升,但正如在1930年步兵监察委员会已经总结到的,同样的结果也能通过完全装备可选择射击模式的卡宾枪实现,这在简化班组武器与其战术指挥的同时,也能带来突击火力(Stoßkraft)的提升。
RWM7×49mm枪弹:
此外,步兵监察委员会的研究产生的最重要的结果是1930年代期间,多个德国武器制造商与弹药制造商开始合作,着手短弹和对应的能可选择射击模式的步枪方面的研发。在1933年毛瑟已经受了RWM的委托,研发一款7×49mm枪弹的膛压测量枪管。存在一份日期标注为1933年3月2日的毛瑟绘图,描绘了这款枪弹与对应的枪管弹膛尺寸。毛瑟绘图上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有1932年8月19日RWM的原始绘图并且可以推测RWM交给了毛瑟一些这种枪弹。
毛瑟的RWM7×49mm枪弹及其弹膛尺寸的绘图,日期标注为1933年3月2日。
注意枪弹弹肩的两种不同的尺寸。正如展示的,11.36mm指的是留给毛瑟的样本,而11.30mm指的是RWM原本的图纸尺寸。
一些早期中间威力弹,最右面是7.92×57mm标注步枪弹,作为对照。左起:
1. 7×39.1mmDWM581.这是照片里展示的样本中唯一一个底缘尺寸与标注步枪弹不相符的。
2. 试验的RWS7×46mm航空机枪弹,弹底标有“N”。
3. 7.75×40.5mm根肖M35,弹底标有“Geco”。
4. 试验的RWS8.15×46mm突击步枪弹,弹底标有“N”。
RWS“理想化”8.15×46mm枪弹:
1934年至1935年左右RWS公司(Rheinish-Westphaelische Spregenstoff,AG,莱茵-威斯特法尔炸药公司)受陆军武器局的委托,确定中间威力弹的“理想”口径,这款8.15×46mm枪弹的研发由此产生。枪弹似乎没有生产很多也没有参加测试,因为没有提供证据的文件存在。
莱茵金属-波兴格7mm与8mm试验航空机枪弹:
1936年,RWM与铁路制造商奥古斯特 波兴格有限公司(August Borsig GmbH)合并为莱茵金属-波兴格股份有限公司(Rheinmetall-Borsig AG)。同年,更名后的莱茵金属- 波兴格考察了7mm和8mm枪弹在航空机枪使用方面的可能性。结果列在了公司1936年8月21日的MWK-SB报告上(MWK-SB指“自动武器设计-研究报告”),文件参考了一个由帝国航空部(RLM,由戈林领导,此时他也是德国空军总司令)发起的寻找投标的竞标项目,该项目要求投标要达到以下的指标:
主要战斗距离:300m
有效距离:600m
300m处弹头的冲击能:至少120kg·m(1176J)
到达300m处弹头飞行时间:不超过0.21s
枪弹整体与弹头都要尽可能地短和轻
弹头必须容纳曳光剂和装有白磷燃烧剂的筒
在理论上考量了多款这样的7mm和8mm枪弹的实际表现,全长从59mm到275mm不等。
MWK-SB 258中的绘图,展示了提出的4种不同的莱茵金属7mm航空机枪弹及它们的全长(mm),重量(g)和枪口初速(m/s)。通过报告中列出的表格,弹壳长分别为39mm,81mm和110mm。
结果发现7mm口径是最合适的,而最后的建议是将弹头重9g的7×36.5mm枪弹,用在一款枪管长322mm的航空机枪上。
有趣的是,弹头不是新设计,而是故意地使用了与7mm智利毛瑟弹相同的设计。如下的数据是MWK-SB 226报告列出的:
口径 | 7mm |
全长 | 56.5mm |
全重 | 18.1g |
弹壳长 | 36.5mm |
弹壳重(无底火) | 7.6g |
弹头长 | 31mm |
弹头重 | 9g |
发射药重 | 1.25g |
枪口初速度 | 673m/s |
数月后另一份莱茵金属-波兴格的报告,1936年11月27日的MWK-SB 258中,描述了7mm航空机枪的构造。报告展示了一款改进自7×36.5mm的枪弹,枪弹通过稍微长些的弹壳,使射速提高到了700m/s,如下是这款枪弹的数据:
口径 | 7mm |
全长 | 59mm |
全重 | 18.6g |
弹壳长 | 39mm |
弹壳重(无底火) | 7.6g |
弹头长 | 29mm |
弹头重 | 9g |
发射药重 | 1.51g |
枪口初速度 | 700m/s |
这款7×39mm枪弹是为一款活动安装的机枪设计的。机枪重3.5g,全长725mm(包括枪口增压器),枪管长353mm,理论射速约1490rpm。
为活动安装设计的航空机枪,发射7×39mm枪弹,枪口初速700m/s,莱茵金属的提案,本公司绘图。
全重为3.5kg;全长725mm;枪管长353mm;枪管后座行程25mm;枪机后座行程130mm。
报告中也展示了3种枪口初速度更高,为1000,1300和1700m/s的其他枪弹。比起较早的MWK-SB 226报告中的提案,它们在全长和弹壳直径方面更实用更均衡。使用这些枪弹的机枪是为固定安装设计的,全长分别为1180,2000和3840mm。莱茵金属-波兴格建议使用2000mm全长的固定机枪和上文提到的725mm活动安装机枪。
报告末尾公司总结到已经装备部队的MG15和MG17,对于这2种提案是一种妥协。然而,莱茵金属-波兴格也没有制造两个提案中任何一个的原型枪。如果枪弹的加工确实发生过,这些枪弹的大多数也没有进行大量制造。
RWS7×46mm航空机枪弹:
RWS应该也参加了帝国航空部的竞标,因为我们知道毛瑟也在忙于研发另一种枪管,为测量RWS7×46mm枪弹的膛压设计的。对应的绘图上日期被标注为1936年9月25日。
有趣的是,毛瑟以DAG公司(Dynamit AG,诺贝尔炸药股份有限公司)即施塔德恩(Stadeln)分部的首字母缩写表示绘图来源。原因是1931年RWS合并为DAG的一部分,但仍保留RWS的商标。工厂位于施塔德恩,接近纽伦堡,这的确是RWS原本的工厂。
7×46mm航空机枪弹及对应的测量膛压枪管的弹膛绘图,来自毛瑟。
注意口径数据图表左侧解释枪弹尺寸(Patronenmaße)是来自DAG施塔德恩(靠近纽伦堡)分部的5169号绘图。
MG81的采用意味着航空机枪与枪弹研发的中止:
1938年德国空军采用了使用标注步枪弹的毛瑟MG81,使用这款武器的目的是将其作为所有飞机的标准机枪武装。因此,全部的新研发的小口径中间尺寸枪弹,与提议的发射它们的新式航空机枪,都失去了军方的兴趣。
DWM7×39.1mm机关卡宾枪弹与战前毛瑟机关卡宾枪:
1935年,毛瑟直接参与了航空机枪使用的新枪弹的研发。1935年12月11日的102号测试报告(V-Bericht)描述了空军的需求,根据空军的需求,枪弹口径为7mm至7.5mm,枪弹全长不能超过60至65mm,而弹底直径不应超过12.6mm,至于弹道表现上的其他需求基本和上文MWK-SB 226报告上陈述的一致,MWK-SB 226报告中的指标并没有列出枪弹的详细数据。
102号测试报告还提到了一款由“BERKA”(DWM)研发的7×39.1mm枪弹应当作为新枪弹的设计基础。由于毛瑟报告中提到的航空机枪弹的弹道数据比起常规的DWM枪弹要高很多,毛瑟在102号测试报告中建议新枪弹应当加长6至12mm。
102号测试报告中对7×39.1mmDWM枪弹最有趣的描述是枪弹被列为一款为已经制造了MP18,I的伯格曼公司研发的“加强冲锋枪弹”(verstärke M.P.Patrone)。这意味着伯格曼此时正在研发一款刚性闭锁的冲锋枪。【注意此时术语“机关卡宾枪”/MKb还不存在】
通过102号测试报告,冲锋枪使用的原版DWM7×39.1mm中间威力弹有两个版本,分别在1935年4月和11月由DWM进行测试。这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DWM枪弹是仅为步兵使用研发的,而不是像一些战后出版物中提到的是为航空机枪研发的。这点可以在1948年2月24日的翁特尔吕斯报告(Unterlüß Report)UNT 295/II中找到,报告中提到研发的原因是创造一款高速低伸弹道的步枪弹,在中近距离使用。
下面是102号试验报告中列出的早期DWM枪弹的数据:
口径 | 7mm |
全长 | 54.7mm |
弹壳长 | 39.1mm |
弹头重 | 8.1g |
发射药重 | 1.9g |
枪口初速度 | 780m/s |
枪口动能 | 251kg·m(2459.8J) |
平均膛压 | 1185at |
最大膛压 | 2800at |
枪弹的后期版本发射药装药提升至2.0g,这产生了更高的弹道数据。然而,没有找到指出伯格曼真正设计一款刚性闭锁的冲锋枪的报告或文件。
DWM 7×39.1mm枪弹的三个样本,最初作为在一种伯格曼冲锋枪上使用的试验枪弹。
左起:没有弹底标记的黄铜弹壳;黄铜弹壳,弹底标记为“K DWM 581”;覆铜钢弹壳,弹底有标记。
似乎在提交了102号测试报告后,毛瑟似乎自己接手了为DWM枪弹研发对应的刚性闭锁冲锋枪。1947年4月28日的UNT 281报告中,后来成为DWM的总工程师的路德维希 泽克斯(Ludwig Six)讲到DWM的枪弹和对应的毛瑟的样枪一起由陆军武器局进行了测试,下文是枪管相关的数据:
枪管阳线直径:7.02mm
枪管阴线直径:7.01mm
膛线绕度:220mm
弹头自由行程:8.8mm
枪管长:550mm
这点在Geco(古斯塔夫 根肖公司,Geco为Gustave Genschow.Co的缩写)主管根肖的一条陈述中得以证实。1936年12月2日,他向福尔默通知他和陆军武器局第二分部基特尔(Kittel)少校的机密会话的相关事宜,其中他承认除了福尔默的MP35(见下文),来自“其他两个公司”的机关卡宾枪也参加了测试。这场会话发生在黑内尔公司得到奖励合同,进行MKb42(H)研发的两年前,第一支瓦尔特MKb42(W)出现的四年前。
战前的毛瑟刚性闭锁机关卡宾枪,应当是在1936年研发的。就像福尔默M35,卡宾枪由传统工艺制造(即大多数部件使用锻造和机加工),尤其是机匣。毛瑟在柏林的工厂生产了多款原型枪,包括后来的MKb42(M)。
战前的毛瑟装有一个类似K98k的木制枪托,差别是由于武器更短,没有枪管后护箍。安装在枪管前护箍的前端的枪口集气器,外形上与后来G41(M)上的基本相同。枪口集气器下方后部突出一块作刺刀卡笋。回转式枪机上有两个异侧的闭锁凸笋,击发方式为击针平移式,这些也和G41(M)的特征相似。
零件本身较大地依赖传统制造工艺,可能是战前的毛瑟机关卡宾枪被陆军武器局第二分部拒绝的原因(就像下文描述的福尔默M35),因为他们想装备一款主要是冲压件的机关卡宾枪。另外,此时陆军武器局已经委托波尔特(Polte)进行7.9×33mm枪弹的研发。
似乎毛瑟至少将两支战前机关卡宾枪改膛为波尔特的枪弹,但没有参加过部队测试的证据。这些改膛的毛瑟机关卡宾枪仅由陆军武器局第一分部(主管弹药)作为波尔特7.9×33mm早期研发阶段时弹道测试的试验器具使用,那时还不存在黑内尔的机关卡宾枪。
不幸的是,没有战前毛瑟机关卡宾枪的照片或绘图幸存下来,但我们可以猜测毛瑟的MKb42(M)直接改进自这一型号,但原型号没有手枪握把而且机匣是铣削的而非后来的冲压制造。
后来毛瑟的MKb42(M),最初这是黑内尔MKb42(H)的竞争者。MKb42(M)改进自战前毛瑟机关卡宾枪,从中可以看到战前型号的一些影子,枪口集气器与战前版本的描述是相符的,此时机匣已经改为冲压机匣。
本文由网友@Zeke投稿,特此鸣谢 |
第1部分:一战后的初期尝试 ︱ 第2部分:福尔默M35/I型II型 ︱ 第3部分:福尔默M35/III型及其结局 |
资料来源: |
2020-03-12 |